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相关教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0号)文件精神,帮助新入职青年教师尽快融入学校的教育环境,明确教师职责,了解师德师风,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决定举办第一期青年教师研习营活动——校情初体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习时间:2016年11月30日——12月2日。
二、研习对象:
1.2016年新入职的教师(包括教师和非教师岗位),均需参加有关校情校史和师德等内容的培训活动。
2. 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含非教师岗位转岗到教师岗位不足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且未参加过人事处举办的入职教师培养培训的在岗教师。
3. 其他教师,对于某个研习内容感兴趣的,可以自由选择参加。
三、研习活动具体安排
时间 |
内容 |
部门 |
地点 |
11月30日 |
14:00-14:30 |
开营仪式(校领导致辞) |
教务处 教师教学 发展中心 |
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
14:40-15:40 |
校情校史与学校发展 规划报告 |
发展规划处 |
15:50-16:10 |
参观校史馆 |
宣传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校史馆 |
12月1日 |
14:00-15:30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校领导 |
图书馆417 会议室 |
12月2日 |
13:40-14:20 |
人事有关制度与 政策解读 |
人事处 |
公共教学楼 107 |
14:30-15:10 |
大学的教学管理及学校 教学工作规范 |
教务处 |
15:20-16:00 |
科研政策申报及项目 管理制度 |
科研处 |
四、其他
“青年教师研习营”是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为落实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帮助青年教师教学发展而举办的系列培训活动,本次首期研习营活动共计8学时,其研习结果将计入新教师培训档案。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根据报到情况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参加培训人员,并组织其他相关教师参加,届时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做好签到工作。
1. 为便于交流和发布信息,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新建浙江海洋大学教师教学发展QQ群:524726446,以“所在部门+实名”方式申请和命名。
2.根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前期与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2016新进校教师名单已有汇总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仔细核对,若有新增名单,请直接汇总至附件2中,并于本周五(11月25日)下午4:00前将电子稿发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OA邮箱:张涉澜。
联系方式:翁妮尔(手机虚拟:660655),张涉澜(手机虚拟:686888)。
附件:
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第一期青年教师研习营名单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第一期青年教师研习营其他教师报名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11月23日